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通知
各鉴定、评估机构:
因我院启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新系统进行立案,凡未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全国统一机构名录中的机构,限在2022年4月15日前自行在诉讼资产网中补录,逾期未补录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摇珠处理。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