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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委托通知(2022-4-8)
  发布时间:2022-04-08 08:53:19 打印 字号: | |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通知

 

各鉴定、评估机构:

因我院启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新系统进行立案,凡未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全国统一机构名录中机构,限在2022年4月15日前自行在诉讼资产网中补录,逾期未补录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摇珠处理。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来源:司法委托室
责任编辑:司法委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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