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聚焦“5+2+1”顽瘴痼疾集中发力,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开门搞整顿”的要求,现将整治成果公示如下。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
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召开“三个规定”政策宣讲会,切实提高干警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每月填报“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定期召开“三个规定”月研判例会、季度小结会进行分析研判,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情况。
制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卡》,明确16项主要监督范围,随案发放给当事人;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签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助力全社会树牢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浓厚氛围。
二、整治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禁止违规从事或者参与经营性活动的政策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全面排查我院在编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并建立信息库。成立整治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工作专班,召开专班会议对排查出来的企业登记信息研判甄别,未发现违规情况。
制定《阳春市人民法院开展“关爱干警”家访工作制度》,向干警及家属发放《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培育良好的家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三、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
制定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自查申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刑事案件进行排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研判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制定《阳春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
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自查申报;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集线索;对我院办理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开展评查,深挖问题线索;组织法官对干警自查申报存在问题的案件开展评查,逐案进行督导,现已整改完毕,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通过整治,全院干警办案更加严格规范,主动履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
五、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的协同配合下,对全体干警及其近亲属、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存在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及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举报线索的公告》《对在职、退休法官为案件出具专家意见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顿的公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征集问题线索,无收到举报线索。
制定《阳春市人民法院退休人员“六个不得”》《阳春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退休人员网络行为管理的意见》,有效防范和监管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对即将退休的干警进行谈话提醒,召开退休人员座谈会,向与会人员宣讲退休从业限制政策,填报退休后从业情况,签订“六个不得”承诺书,进一步规范退休人员从业行为。
六、整治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虚假诉讼的情况
组织全体干警自查申报,组织法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梳理、评查、确认,未发现虚假诉讼案件。
今后,我院将在立案时将更加关注易高发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型,借助大数据技术筛查关联案件,切实把好案件进入审理阶段第一关。
七、整治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突出问题的情况
组织全体干警自查申报,组织法官评查、确认,建立应退未退费案件台账,明确清退完成时限,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制定《诉讼费退费、追缴、对帐管理办法》,确保案件诉讼费用管理规范有序,诉讼费用的收取、退还、追收全过程得到有效监督,切实做到资金安全,应收尽收、应退尽退。
八、规范公民代理的整治情况
将“公民代理乱象”纳入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组织全体干警自查申报,经核查,无发现违规问题。组织法官对群众投诉比较集中的以公民代理人身份代理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排查,未发现胜诉率高的问题。
出台《关于公民代理案件相关情况的处理意见》,制定《公民代理诉讼事宜告知书》,随案发放给当事人,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合法诉权,有效防范职业公民代理人对正常诉讼秩序的冲击。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强的合力,继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坚决遏制常发生、易反复、难根治的突出问题,把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防止顽瘴痼疾重复发生。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坚决解决政治不坚定、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推动我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