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阳春法院召开“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讲述党史故事报告会,由司法警察大队的罗立志同志向大家讲述党史故事:“以青春之我 传大钊精神”。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在新文化运动中,李大钊以《新青年》和《每周评论》等为阵地,相继发表了《庶民的胜利》《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等大量宣传“十月革命”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等著名文章,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早的传播者。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英勇就义,那年他年仅38岁。李大钊用短暂的生命为中国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拉开了帷幕,正如他当年在绞刑架下的慷慨陈词:“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深信,共产主义在世界,在中国,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共产党万岁!”
“传承大钊精神,就是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作为年轻法警,我以青春之我,迎着朝露、踏着夕阳,放弃多个节假日和周六日,担当起值守看护被告人的工作;也曾连续奋战十一个小时,乘车四百多公里,往返于阳春、阳东、阳江三地看守所提押被告人。我用实实际际的行动在传承大钊精神。司法警务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唯一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是我们的任务。我们始终守护着审判执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贯穿于每一起案件的始终,值庭、押解、看管、配合强制执行,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随处都有我们挺拔的身影。以青春之我,传承大钊精神,用青春与热血,筑起一道无畏无惧的钢铁防线,我们就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上是罗立志同志的党史故事分享。
随后, 全体干警观看了《解读党章》第一篇《历程篇》。
我们要向李大钊同志学习他坚定的爱国主义精神、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以科学态度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紧跟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潮流不断探索的精神、勇于献身的革命精神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继续肩负党的使命,不忘初心,奋力前行。更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